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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禁捕”宣传入民心

【字号:    】        时间:2023-02-17      

 

 


近日,由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李某某等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洪湖市汊河镇小港村公开审理。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派詹烁、徐亚婕出庭支持公诉,人民监督员、当地村委会成员和附近群众参加庭审旁听,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詹烁(右)参加庭审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旁听人员普及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捕区域和禁用工具、禁用方法的规定以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等法律知识,并通过算“名誉账、金钱账、自由账、生态账、长远账”的方式辅以典型案例对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等3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生动的法治教育,提醒在场旁听的群众要禁止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

 

 

经审理,洪湖市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王某某、李某某等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采纳了检方提出的量刑建议,并以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等3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等3人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均服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将以本案为戒,不再抱有侥幸心理,积极宣传国家政策,配合司法机关一起做好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十年禁渔”大保护工作。

 

 

下一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长江和洪湖的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做好法律的监督者。

 

 

 

检察官提醒:

长江和洪湖全域均属于禁捕区域。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是世界上水生生物最丰富的河流之一。近年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珍稀特有物种全面衰退,经济鱼类资源接近枯竭。为从根本上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的危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和长远发展角度,作出了长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洪湖位于长江与东荆河间的洼地中,东西两侧与长江相通,是鱼类繁殖的良好场所。国外专家称之为“世界濒危物种的主要栖息地”,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被列为禁捕区域。其次,对于禁用工具和禁用方法,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如各种捕鱼网具(包括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等)、迷魂阵、地笼等,都是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而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是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如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等3人的行为就是电捕鱼。电捕鱼的原理是通过形成电场,将水域中的鱼类等水生生物击晕、击伤甚至击死,从而达到捕捞的目的。被电击后的鱼类如果侥幸能存活下来,小鱼则生长缓慢,大鱼则丧失繁殖能力,被电击过的水体会产生不良影响,直接破坏了渔业生态环境,使鱼类丧失了生存的环境,造成大量水生野生珍稀鱼种数量不断减少。这些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是万万不能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