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爱民到洪湖调研水域生态环境工作。
雷爱民从瞿家湾旅游码头乘船深入洪湖大湖,实地查看洪湖大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雷爱民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进一步推深做实洪湖大湖湖长制,加强水域岸线保护,不断提升大湖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
雷爱民还来到螺山镇万亩虾蟹生态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项目基地、螺山镇伍家窑村伍家窑闸, 现场查看各地水质情况,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情况。
雷爱民要求,要充分认识到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采取果断措施加快问题解决,实施水生态修复,尽快恢复水域自净能力;要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全面提升洪湖大湖流域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要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方协同配合,形成治理工作合力;要牢固树立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底线意识,尽快遏制反弹趋势,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洪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谭铁军,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明科,洪湖市市领导汪卢伟、周智虎、廖丽君,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野,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