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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 助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字号:    】        时间:2023-10-23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为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监督员通过“十种监督方式”全方位对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实行监督全覆盖,拓宽检察机关办案思路,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司法规范化检查 


2023年4月27日,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访洪湖各企业,进行司法规范化检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2023年5月24日,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针对相关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职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与相关单位开展诉前磋商,最终将江滩公园线缆私拉乱接等“飞线”问题清理整治到位,整改效果良好,合力推动了公共场所用电安全。

 三、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2023年2月15日,洪湖市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公诉,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洪湖市汊河镇小港村公开审理。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2023年9月22日,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意见建议。

 五、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 

2023年8月31日,洪湖市检察院在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时,发现赴异地求学社区矫正对象魏某甲脱管,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另外2名社区矫正对象也存在类似问题。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工作。

 六、案件质量评查 

2023年8月16日,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营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就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七、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2023年6月27日,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整治“福寿螺”等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八、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2023年6月30日,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九、巡回检察活动 

2023年5月23日,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洪湖市各乡镇司法所的交叉巡回检察,让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在“阳光下”运行。

 十、其他司法办案工作 

2023年9月6日,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宣讲,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洪湖市检察院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共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290件次,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洪湖市检察院将持续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助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作用,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