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就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进一步凝聚检察、公安、交通合力,赋能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方代表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交通安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情通报、案件会商、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等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机制。
座谈会后,洪湖市检察院专职委员张玉根分别针对市公安局未及时对交通肇事案相对不起诉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市交通局未及时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运输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违法行为向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相关责任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公开送达活动。
洪湖市检察院依托“洪心为民”品牌,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专项工作,有效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依法行政。下一步,洪湖市检察院将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深入贯彻《意见》协作机制,携手提高行政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新局面,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