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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基础、强素能、提质效,以庭审观摩评议常态化促出庭公诉能力提升

【字号:    】        时间:2024-04-12      

   
   为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加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建设,努力锻造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刑事检察队伍,4月11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一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精神饱满,指控犯罪掷地有声,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有针对性地展开讯问,根据案发时间顺序逐一举证,思路清晰,论点鲜明,被告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认罪认罚,辩护人也认可相关犯罪事实。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被告人以有关系干预刑事案件取保减刑为由实施诈骗,不仅是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其手段和方式也是对司法公信力和司法部门的抹黑,造成人民群众信权而不信法,严重损坏了国家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庭审最后,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及危害后果,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也为旁听人员和人民陪审员进行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真诚悔罪,更好地接受改造、重归社会。


   

  


  庭审结束后,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纷纷表示感想良多,平时没有注意到的细节此刻都被展示出来,对于今后如何更好地出庭履职有了全新的认识。

   

  

  出庭公诉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核心地位,也是高质效履职办案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刑事犯罪结构的不断变化,轻微犯罪案件占比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较高,对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严格按照省、市院文件要求,以“抓基础、强素能、提质效”为工作目标,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以观促学,以评带训,切实提升刑事检察干警出庭履职能力,以业务素能现代化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以高质效办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