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打造“人民监督员+”履职模式,主动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方式,保障人民监督员多元化、全方位参与到检察工作中。近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将人民监督员与法治宣传、观摩监督出庭、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有机融合,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为回应政协委员们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与洪湖市新堤中学学生一同来到“洪星闪闪”未检工作室,共同开展了一场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中,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审判长等均由学生扮演,借此释明案件中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剖析不同角色的立场态度,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形象,直观地展现法律程序的运行机制,让人更深刻地领会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社会秩序中的强大力量。人民监督员对此高度赞扬,并建议适当扩大宣传范围,增加旁听观摩人员,以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职务犯罪案件观摩庭审活动,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零距离、全过程观摩,沉浸式感受司法公正,通过监督促使出庭公诉人不断规范办案行为,提升自身业务素能和司法办案质效,切实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监督员精准评议检察官出庭表现的同时,也肯定了参与庭审评议活动对拓展司法监督渠道的积极作用,表示自己不仅对刑事检察办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也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警示教育课,丰富了自身的法律知识。
洪湖市检察院打破以往注重刑事案件质量评查的传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质量评查,深层次了解检察工作,当好“质检员”,从制发必要性、对象适格性、文书质量、制发流程、“办复”情况和治理成效六个方面对案件质量全面检查评定。洪湖市检察院通过规范案件质量评查程序,积极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整改落实、以评促改,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道路安全、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监督意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充分凝聚内外部监督合力,将检察建议履职融入社会治理,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办好”转变,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社会效果,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洪湖建设。
洪湖市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启“人民监督员+”模式,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实现检察办案“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