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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检人物】黄雅琴:厚积薄发的双料业务尖兵

【字号:    】        时间:2025-02-13      

   黄雅琴,1996年5月出生,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副主任,工作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获荆州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第一名”、荆州市“全市优秀侦查员”。

勇挑重担,把好刑事执行最后一关 

  从检六年,黄雅琴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收监执行案件、看守所、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600余件,无一错案和瑕疵案件。过硬的案件质量背后,藏着她无数个日夜的埋首钻研,每一个案件都是她践行司法为民的注脚,每一项监督都是她守护司法正义的防线,她以敏锐洞察和严谨作风,当好了刑事执行最后一关的“把关人”。

  有时她游走于高墙内外,排查监区内安全隐患,解答在押人员法律疑惑。有道是“法合人情则兴”,在把好刑事执行最后关口的同时,她也愿做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在收到拘役罪犯漆某某因近亲属逝世提出请假出所申请后,黄雅琴主动与看守所进行沟通协调,全面审查评估社会危害性,严把安全风险源头关,确保拘役犯“出所放心,回所安心”。2019年8月31日11时,洪湖市首例请假回家的拘役罪犯漆某某按时回看守所服刑,期间未出现安全事故。

  

  有时她身处社区矫正监督的第一线,在火眼金睛洞察脱管漏管现象的同时,也深入思考如何打通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的“任督二脉”。在发现异地求学社区矫正对象魏某甲脱管后,她主动寻求创新,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探索构建“长期在外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再犯罪”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同类型的3名脱管社区矫正对象。并最终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依法规范了长期在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和监督管理活动。

思学并进,攀登检察侦查高峰

  新时期的检察侦查工作,由于管辖范围的特定性、侦查对象的特殊性、司法渎职犯罪的隐蔽性等特点,总给人云遮雾绕,无从下手之感。而在黄雅琴看来,做好检察侦查工作就如登山,迈过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理论知识关四道关隘,登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的三座山峰,方能达到“不畏浮云遮望眼”的境界,穿透层层迷雾,让每一个经手的案件都清清楚楚,让案情真相像山顶的景色一样一览无余。


  在办理某法官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时,面对完全未接触的民事执行业务,她优先夯实理论基础,做到学习先行,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虚心请教相关业务专家,一本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被她反复翻阅,最终在纷繁复杂的民事法律规定中确定了本案的关键突破点财产保全与轮候查封。面对犯罪嫌疑人丰富的从业经验和极强的反侦察能力,她认真梳理全案关系网,个性化定制侦查方案,详细制作安全预案,从书证、物证等直接证据入手,用最短的时间收集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等外围证据,最大限度掌握案件情况,还原执行经过,为案件证据固定打下坚实的基础,一举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厚积薄发,造就业务双料标兵

  作为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和职务犯罪侦查业务的“双标兵”,黄雅琴深知取得成绩并非一蹴而就,这是深耕厚植的结果,但也不仅仅局限于日积月累,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涉及面广、类别多,缺乏完整统一的法律规范,她便以系统观念为地基,搭建自己的知识大厦,她仔细翻阅检察内外网站,将各项新旧监督规定分门别类,逐一编号,归纳整理出监禁刑检察、减假暂检察、事故检察、巡回检察等14项检察业务,130余份规范性文件,从基础概念的精研,到复杂理论的攻克,将零散知识巧妙串联,化为稳固架构,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实践应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检察侦查业务竞赛注重考察选手侦查思维,她便打开思维,开拓视野,于博采众长中出新见,在兼容并蓄中启新思,在熟练掌握检察机关管辖的十四项罪名的犯罪构成后,通过检索检答网、裁判文书网等网站,坚持每天学习一个检察侦查案例,并从普通、类型化的案件中抽离,深入研究、思考许多疑难复杂、非常规的案件,以敏锐视角、灵动思维,抽丝剥茧,穿云破雾,从繁杂表象里厘清脉络,开辟全新思路。求知的征途上,她久久为功,厚积薄发,突破常规藩篱,搭建系统架构,多元才能集于一身,造就业务竞赛场上的双料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