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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零距离”:人民监督员助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字号:    】        时间:2025-03-27      


为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监督质效,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法律监督方面的作用,洪湖市检察院联合洪湖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检察活动,并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深入各乡镇司法所,对专项检察活动进行监督。

洪湖市检察院干警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模式和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听取了各乡镇司法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过程中,人民监督员会同检察干警采取抽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及台账、现场点名签到、旁听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在关注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同时,重点对辖区涉罚金等财产刑判项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一询问,核实情况,强化财产刑履行法治教育,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人民监督员在深入了解社区矫正与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后,对这次专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检察机关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也近距离感受到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和成效。


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专项检察工作,通过实地监督、亲身体验的方式,加深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也有利于其更好地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下一步,洪湖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大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将人民监督员制度更深度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活动中,实现全面参与多元监督,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