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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绘“枫”景丨化解农民工烦“薪”困境

【字号:    】        时间:2025-05-06      


“感谢检察院,在我们家危难之际雪中送炭为我们争取到司法救助金,今天我们是特地前来感谢你们的”。4月24日,洪湖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迎来一对特殊访客——司法救助对象胡某某夫妇将一面“为民讨薪持正义,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
突发变故陷困境
2021年3月至8月,唐某某承建洪湖市某小区外墙漆工程期间,拖欠胡某某、王某某等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93055元。2022年,经洪湖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多次联系唐某某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唐某某一直未按规定支付。2024年6月7日,洪湖市公安局以被告人唐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于2024年12月3日就此案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绿色通道送暖薪

案件办理过程中,胡某某突发脑梗送医治疗。这对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夫妻,既要承担医疗费用,还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家庭顿时陷入困境。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洪湖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核实后,在第一时间开启绿色通道,及时向胡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6000元,并同步调查发现另4名农民工同样符合救助条件,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该4名农民工开展了司法救助,解决了受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

为根治欠薪顽疾,该院控申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联动协作、几番调处,最终帮助6名涉案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随着6份谅解书的签署,这起困扰农民工多年的烦“薪”事得到了较好的化解。

“枫桥经验”注动能
这起司法救助案件是洪湖市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的缩影,近三年来,洪湖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纾困”功能,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1件,发放救助资金18万元,联合公安机关、乡镇社区干部开展回访救助对象11人,衔接落实多元帮扶机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低保5户,帮助开展心理疏导7次,帮助争取公益性岗位5个,让“枫”景成为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贯彻落实‘应救尽救’原则,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主动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扩大司法救助的社会知晓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温暖。”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胜在后续采访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