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推动全面一体化抓实“三个管理”,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5月8日上午,洪湖市检察院召开第一季度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暨重点工作督办会。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胜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案件管理部门通报了第一季度办案质效情况,对各业务部门工作情况和态势进行了全面分析,对刑事检察诉讼监督工作、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及公益诉讼工作作了重点分析和提示。随后,各内设机构依次结合各自工作进展进行汇报,对目前存在的工作短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逐条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会议指出:
今年以来,各内设机构围绕全市检察长会议安排部署,高质量开局、高标准起步,以“整体提升七力”行动方案为指引,在推动支点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监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提高办案质效、打造特色亮点方面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全院上下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奋勇争先,为下一季度工作出彩、全年工作精彩打好基础。
会议要求:
要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做实“三个管理”是做到“两个回归”的根本路径,而“办”“管”“评”是实现“两个回归”的基本路径。要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加以解决,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要守好严格依法办案底线,确保不出现错案和负面舆情。要时刻绷紧案件质量这根弦,抓牢抓实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将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案管部门组织评查等结合起来。检察官是案件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检察官自我管理是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案件办理完要主动通过“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辅助系统”进行自查、检查;案管部门要会同办案部门定期开展案件常规评查工作,严格落实“每案必检”工作要求;要做实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工作,各内设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常态化抓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加强典型案例培育工作,争创更多具有洪湖特色的典型。各部门要根据本院典型案例计划,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发现“优质种子”,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对标国家级典型案例标准,做好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要出亮点、出成绩,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善于总结经验做法,多措并举培育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例,切实讲好洪湖检察故事,实现办案与打造典型案例相融共促,不断扩大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奋力推动洪湖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