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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助力省级文物保护 传承红色基因

【字号:    】        时间:2025-05-20      

   5月16日,洪湖市检察院召开关于修缮保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共产党新堤市委员会旧址的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胜主持,听证会邀请了省、市两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湖市新堤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出席听证。

  中国共产党新堤市委员会旧址是现存的获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该旧址位于洪湖市新堤办事处民主街9号。解放前为新堤刘大成公馆,始建于1922年,砖木结构的西式二层楼房,面积161.59平方米,曾为房管部门的居民住宅。该旧址整体结构基本完整,屋面、瓦面较好,墙体保存完整。1927年4月,中共新堤市委在此成立,熊传藻任新堤市委书记。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9日把该旧址公布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该旧址是我市重要的革命历史遗迹,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宝贵资源。

   

  洪湖市检察院通过现场走访,发现该旧址存在年久失修、墙皮脱落、周边垃圾随意堆放、有人居住等情况。为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红色文化遗址,洪湖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长就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共产党新堤市委员会旧址目前的基本情况、红色革命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了详细介绍,确定听证会的焦点问题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文物的权属情况、申报及保护情况和后续的保护措施。各行政机关代表依次就焦点问题发表意见,并达成共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共产党新堤市委员会旧址是我市重要红色文化遗址,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尽快开展修缮保护工作。


  三位听证员经讨论后一致认为,洪湖是著名的革命老区,红色文物旧址承载着中国共产党和革命先烈的奋斗历史与精神谱系,是新时代传承革命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核心资源,应该大力保护。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修缮职责确实十分重要。同时建议各单位互相协作配合,尽早将居住人员迁出,将红色文物修缮保护好,更希望能将其打造成可以对公众开放的一个纪念馆。


  以法治力量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是公益诉讼责无旁贷的义务,通过组织公开听证会聚合社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也是检察机关贡献检察力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司法担当。检察长樊胜最后强调,红色文物多为不可移动资源,本次讨论的中国共产党新堤市委员会旧址除受城市建设、自然侵蚀这两方面的影响之外还受到了人为的破坏,亟需保护和修缮。洪湖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根据听证达成的共识,履行相应的保护职责。


  下一步洪湖市检察院将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和听证会的意见会分别向相关部门送达磋商意见函和检察建议书,在跟进监督中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防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以“检察蓝”奋力赓续“洪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