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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组在行动——召开动员会,启动巡回检察工作

【字号:    】        时间:2023-06-16      

 
为深入推进巡回检察,不断完善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根据荆州市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洪湖市检察院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野为组长的巡回检察组,对江陵县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组认真学习了省、市院两级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并结合洪湖、江陵两地实际制定《2023年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江陵县看守所和江陵县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方案》,确定了检察人员、范围、时间、内容、方式及相关要求等,并就如何开展好巡回检察,进行了研究讨论和巡前培训。
 
6月13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野带队赴江陵县开展动员大会。荆州市检察院督导检察组、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江陵县公安局、江陵县司法局参加会议。
 
会上,洪湖市检察院专职检委周红艳宣读巡回检察工作方案。
 
巡回检察组组长、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野就本次巡回检察工作作动员讲话。他表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通过巡回检察,一方面发现监管执法活动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注重刀刃向内,主动检验和审视派驻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履职是否到位,推动刑罚执行检察作用有效发挥。二是聚焦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巡回检察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违法违规甚至职务犯罪线索的发现和查办,不断拓展巡回检察深度,同时把握好监管执法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的巡察。三是要强化协作配合,共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把握好巡回检察的方式方法,巡回检察前,做好对接和准备工作,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既督促整改落实,业积极帮助解决,做到检察监督与支持提升并重。四是要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巡回检察顺利圆满完成,巡回检察组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工作要求。
 
江陵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凤生表示,在巡回检察期间,全力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整改,对检察结束后反馈的整改意见照单全收,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陵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大春表示,积极配合巡检工作此次巡回检察工作,认真对待巡回检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提高。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菁表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做好支持配合,确保巡回检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督导组组长、荆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郑军对本次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重大意义,检察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厚爱。二是围绕监督重点,扎实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巡回检察“四个转变”要求,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圆满完成巡回检察任务,突出检察重点,突出监督质效,凝聚共识,协助配合。四是全面接受巡检,努力实现监管执法、刑罚执行与检察监督工作双提升。
 
动员会议结束后,检察长朱野带领巡回检察组前往江陵县看守所,通过实地查看监区、调看监控录像及联网信息、查阅羁押台账、开展安全检察、发放问卷调查、与管教干部进行谈话、了解医疗巡诊及药品采购等,重点对看守所内安全设施、刑罚执行、教育管理、生活权益保障及派驻检察室履职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