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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协作,让“1+1>2”

【字号:    】        时间:2024-03-21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新体系,2024年3月19日,洪湖市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宋梦融、第二检察部主任叶振华前往洪湖市公安局与洪湖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阮立华及相关负责人员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形成统一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协同发力。会上,首先对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进行了学习,并结合近年来洪湖市涉企、涉毒案件办案情况进行交流,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要高度统一思想,充分开展沟通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快速行动,建立机制。会议决定,通过设立联络员、制定工作台账、定期会商、常态化开展提前介入、定期同堂培训等方式,快速开展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高效运行。

   

  

  三是加强监督,提质增效。要进一步强化素能提升,探索推进繁简分流,做到“治罪”与“治理”结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下一步,洪湖市院将进一步依托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不断深化检警协作配合,以监督促规范,以协作促效率,继续深化双赢共赢理念,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