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洪湖市检察院严打“毒豆芽”,守护百姓“舌尖安全”

【字号:    】        时间:2021-07-15      

 

豆芽菜不仅美味,而且便宜,但一些外表看起来白白嫩嫩的豆芽居然是用有毒化学添加剂泡出来的,存在着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威胁着老百姓的生命健康。近日,洪湖市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机制”,提前介入两起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开展专项立案监督。

案情介绍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市各超市黄豆芽、绿豆芽进行抽检,经检验,发现三家超市销售的豆芽菜中均非法添加了非食品原料4-氯苯氧乙酸钠(低毒农药,国家严禁在豆芽生产中使用)。经调查,以上不合格豆芽菜均系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江某某所生产。两人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便在家中生产黄豆芽和绿豆芽,并将做好的豆芽运往某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销售。

     洪湖市检察院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江某某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的证据不足,建议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补充相关证据,并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江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该院还发现豆芽的生产过程也存在监管不明的问题,致使问题豆芽现象时有发生。下一步,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院将严把事实责任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打击力度和监管力度,查处食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