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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 支持起诉对家庭暴力说“不”

【字号:    】        时间:2023-05-15      

 近日洪湖市妇联收到当事人谢某某遭受家庭暴力寻求帮助的申请,随即将该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同时谢某某也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请求支持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支持起诉申请。
 
 
 
 
 
洪湖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谢某某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清楚,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对谢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支持起诉决定。随即该院及时将支起诉书移送洪湖法院,同时做好与承办法官沟通工作。在24小时内,洪湖法院作出了对谢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据悉,该裁定系洪湖法院本年度作出的首份涉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市检察院、市妇联见证市法院向申请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
 
▲市检察院、市妇联见证市法院向辖区派出所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
 
▲市检察院、市妇联见证市法院向社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
 
▲市检察院、市妇联见证市法院向被申请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
 
 
 
为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到实处,洪湖市检察院与该市妇联共同参与、见证本裁定送达的全过程。
 
 
 
下一步,洪湖市检察院将继续履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用法治力量遏制家庭暴力,为受害者“撑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