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薅赌博网站“羊毛” ,你说“刑不刑”?

【字号:    】        时间:2023-12-01      

  “我觉得我们就是在赌博网站上瘾羊毛',每局都不存在输赢,相当于和自己对赌’,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
 
      近期,由洪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等五人赌博案宣判,被告人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管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管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管某丙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情摘要
据悉,被告人刘某本系武汉某公司法人,平时有在网上赌博的习惯,也喜欢与赌友在论坛上交流“赌技”,研究赌博网站管理漏洞。2021年1月,刘某在赌博交流论坛上获悉可以在境外不同的赌博网站上进行同一赌博游戏项目的下注,即由同一个人在两个赌博网站同时下注,一个网站押“庄”,另一个网站押“闲”,无论输赢都是平手,在达到网站规定的流水后即可提现。刘某经过反复“演练”,技术日臻成熟,屡屡得手,仿佛打开了赌博新世界的大门。本着“扩大规模、资源共享”的理念,刘某于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召集被告人蒋某、管某甲、管某乙、管某丙、管某丁五人,组建了七个战队,任命上述五人为队长并发展下线队员。为保障团队运营,刘某为组员报销百分之五十的购买台式电脑、手机等赌博硬件设备费用,并分担风险,在战队QQ群发布、分享套彩金方法、优质赌博APP 资源,为组员发放工资。在赌博团队运营期间,刘某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57.4465万元,其余五名队长均获利人民币6万到17万不等。

检察官提醒
在赌博网站上自己互押“庄”“闲”,套取赌博网站“彩金”的行为虽然不是通过博彩获利,但此种获利方式,亦是参赌,不论输赢均构成赌博罪,套赌博网站“彩金”这个“羊毛”你薅不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05年5月11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