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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

【字号:    】        时间:2022-04-19      

 

1.负责制定实施本院机关财务装备规划。

2.编制本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

3.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装备物质的政府采购和分配。

4.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

5.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6.负责制订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日常技术保障。

8.承担档案、机关安全、节能、单位公章用印、值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