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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检察长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9-12-31      

     2019年洪湖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6人,提起公诉392人,同比分别上升36.8%和8.3%。监督纠正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违法情形6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立案侦查并起诉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1件。被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机关党总支和第一党支部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一、精准发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体现新作为

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220余万元的假冒美国康普、安普注册商标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8人;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1140余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1人;批准逮捕串通投标犯罪嫌疑人5人、追捕1人;批准逮捕强迫交易犯罪嫌疑人6人。走访调研高新科技企业16家,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讲22场次,制发检察建议书8份,帮助企业有效防控了刑事法律风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访142人次、网上信访8件次,通过耐心疏导息诉,检察机关、检察环节无缠访、闹访、越级访事件发生。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问题,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查28次,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5件,建议给予不遵守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处分12人,建议收监执行7人。

精准服务社计民生。

安排院领导和45名干警与曹市镇胜利村75名贫困户建立“一对一”结队帮扶,落实教育、健康、兜底、产业等扶贫政策,筹措资金20余万元支助扶贫村发展经济,解决贫困户住房、就业、就医等困难11个,为3名贫困户申办司法救助资金3.5万元。

二、狠抓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中体现新担当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审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0人、追捕10人,起诉48人,其中起诉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3人。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我院审查办理的张新民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选入《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12月24日,经我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满等8人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案,刘某义等3人非法拘禁、抢劫案,巫某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周某寻衅滋事案,已由洪湖市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

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督促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5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5件,纠正超期羁押案件2件,办理特赦案件4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2件,依法监督侦查机关退还在押台湾籍人员周某嶽未被认定的10万余元赃款。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查处力度,建议对政法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立案侦查政法干警渎职犯罪1人。

倾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后,有关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履职到位。8月,来自吉林、上海、江苏等省市24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部分领导视察洪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洪湖绿色发展和检察机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批准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13件14人,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针对办案中发现校园管理规定缺失、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公开送达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治理。选派院领导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9场次,覆盖学生近10000人,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份。

三、深化改革,在创新检察工作中激发新活力

积极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听取意见、社会调查、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204件案件,依法从宽处理,适用比例达到63%。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3名入额院领导全部参与轮案,既当指挥员,又做战斗员,办案数占案件总量3.85%,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全面落实。

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推行竞争上岗制度,6个业务部门负责人按照能力席位标准竞争上岗,3名80后优秀年轻干警走上部门领导岗位,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四、坚持严管,在打造过硬队伍中提升新素能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集中7天时间举办读书班学研活动和“大讨论、大反思、大整改”活动,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撰写个人调研报告,领办民生实事13个,到支部讲党课11次。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组织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56场次,外派干警参加业务轮训22批次,在“练兵备战”中培养出一批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检察队伍专业能力不断精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为全省品牌,六项主要业务位居荆州检察系统前列,4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检务督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规定》《车辆管理制度》等,紧紧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车、管案,时刻警醒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接受监督,在推进阳光司法中塑造新形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选聘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零距离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及时调整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公诉人出庭,监督评议案件9件,参与保护农村安全饮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协助检察官对全市所有乡镇自来水厂的水源地、供水环境、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开展调查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以更加主动、坦诚的姿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03条、重要案件信息17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06件、检察动态信息132条,举办公开审查、公开宣告送达活动8场次。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同向发力,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186篇,“正义洪湖”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居全省检察系统前20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新时代“三个洪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是精准服务洪湖高质量发展。

二是依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是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是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