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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庭上表现好不好? 洪湖市检察院让人民监督员来评判

【字号:    】        时间:2019-11-22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检察官司法能力,11月18日下午,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被告人叶某某交通肇事案、赵某某诈骗案及王某某寻衅滋事案庭审,并对公认人在庭上表现予以评价。这是今年8月份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来,洪湖市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
    人民监督员对出庭检察官在文书质量、出庭规范、法庭调查、法庭监督、庭上表现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公诉人在庭上表现大方得体、用语规范,心理素质和法律功底过硬,庭审驾驭能力强,指控犯罪有力,并以案释法说理,开展法制宣传,展示了新时代检察官高素质、新形象。

同时认为本次观摩庭审活动很有意义,既是一个学习交流的过程,也是一个全面普法的过程,通过观摩庭审推进了人民监督员全面履职,是一个好的活动形式,应作为一个长期制度坚持下去,希望以后能够经常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类似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