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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评查案件质量

【字号:    】        时间:2019-12-17      

    
   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切实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权运行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洪湖市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对该院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及第五检察部2019年线上办结案件进行常规评查。

评查前,该院第六检察部业务主任郑小妹对案件评查工作的范围、方式、评查标准和评查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邀请第三检察部业务主任、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第五检察部业务主任对被抽中的11类共计27件案件依次向人民监督员进行汇报。

   评查中,人民监督员严格按照评查的标准和要求,对案件的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社会效果及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进行评查,讨论汇总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人民监督员案件评查问题列表》。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该院依法规范办案,强化内外部监督等做法和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对洪湖市检察院敢于把所办案件拿出来晒一晒的勇气与决心表示赞赏,认为该院的办案质量总体较高,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能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程序合法。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把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提升司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让人民群众在检察环节真正感受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