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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不诉?人民监督员来评议

【字号:    】        时间:2020-04-23      

 
【人民监督员专题报道二】诉不诉?人民监督员来评议

 

  近日,在洪湖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评议厅,两名随机抽选的人民监督员对张某某包庇案、陈某某强奸案等案件拟作不起诉进行了现场监督评议。

 

【人民监督员专题报道二】诉不诉?人民监督员来评议

 

  评议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邓纯、张艳军向两名人民监督员分别详细介绍了陈某某强奸案、张某某包庇案等案件的基本情况 ,以及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案件承办人的介绍后,认真查阅了卷宗材料,从不同角度向承办人提问,承办人逐一进行了解答。最后,两名人民监督员根据案件情况独立进行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该院处理意见。

  会后,两名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参与具体案件的评议,可以更加熟悉检察机关办案流程,了解更多专业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

 

  近年来,洪湖市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进行全面监督,让人民监督的声音伴随着检察历程真正进入检察档案,有力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