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人民监督员制度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近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洪湖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召开2021年度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培训会,总结2021年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同时,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助力洪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尚明、洪湖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吴立斌参加会议。
会上,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洪湖市司法局就拟联合会签《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向人民监督员征求意见。
荆州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王会方:“建议《实施细则(试行)》增加一条: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拟进行公开听证案件的基本案情提前向参会人民监督员告知,若参会人民监督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针对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的2021年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参会人民监督员纷纷结合自身参与的监督工作,对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表示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可行性的建议。
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罗会军:“希望能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知晓度。”
人民监督员刘卓:“希望检察机关能探索深入基层、延伸触角、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的渠道,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王爱忠:“监督意见的反馈答复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人民监督员刘洋:“人民监督员监督见证的事前准备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调要进一步加强。”
会上,洪湖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吴立斌从依法监督、尽职尽责,精准监督、正确履职,强化素质、提升形象等方面,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提出希望和要求。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尚明强调:人民监督员座谈会要经常召开,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人员监督员的监督见证,人民监督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院将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建立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收集、研判、采纳、反馈全程跟踪落实机制,丰富监督形式,从“请进门”到“走出去”,畅通各部门的工作衔接和相互配合,真正实现人民监督效果的最大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