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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字号:    】        时间:2021-09-06      

 

 

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公开资料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19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三、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六、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附件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按宪法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接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对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构成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有8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

 

 

 

 

第二部分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1887.35万元,调整预算收入1965.02万元,年初预算支出1887.35万元,调整预算支出1965.02万元。相对上年调整预算2682.16万元减少了717.14万元,减少了26.74%。主要是新录用公务员尚未入职,部分人员退休,无上年度养老保险局结算新机保退回资金,申请地方财政工作经费100万元等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为1965.02万元,预算执行1933.35万元,执行率为98.39%2019年预算收入2682.16万元,预算执行2681.70万元,执行率为99.98%。相比2019年我院执行率下降1.59个百分点,原因在于自有资金户尚有余额且年末预存4.76万元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收入支出数减少的原因在无上年度养老保险局结算新机保退回资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一) 2020年全年决算总收入1963.67万元。行政运行总收入为1616.49万元,占总收入82.32%;机关服务34.25万元,占总收入1.74%;检查监督204.93万元,占总收入10.4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万元,占总收入5.09%;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8万元,占总收入0.41%,其他收入170.22万元,占总收入8.67%    

2020年全年决算总支出1933.35万元。行政运行总支出为1590.93万元,占总支出82.3%;机关服务34.25万元,占总支出1.76%;检察监督204.93万元,占总支出1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24万元,占总支出4.93%;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8万元,占总支出0.41%

(二) 2020年决算支出1933.352019年决算支出2681.70,支出增长率为-27.91%,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无新机保退回资金,受疫情影响整体支出减少。2020人均消耗经费为29.29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239.18万元,占总支出12.37%

三、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公务招待费3.2万元。实际支出1.8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24.16万元,相对预算下降9.17%;招待费1.85万元,相对预算下降42.19%。 “三公经费”整体未超预算。相对上年人均支出下降9.3%,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任务减少且以工作餐为主。

2)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2020年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3批,接待253人次,无外事接待。

3)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8.04万元,降低24.8%。主要原因在于受疫情影响,复工时间较晚,各项支出减少。新进公务员尚未入职,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4)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无会议费支出预算和支出。

5)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无培训费预算及支出。

6)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无。

7)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0年全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794.8万元,总支出为179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4.27万元,占总收入78.76%;项目经费收入239.18万元,占总收入13.34%。基本支出1554.27万元,占总支出78.7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25.32万元,占总支出73.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8.95万元,占总支出12.77%。项目经费支出239.18万元,占总支出13.34%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本年结转结余30.32万元,其中4.76万元为预存2021年部分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5.56万元为实有资金户余额,实有资金户资金来源为收到洪湖市财政局公益诉讼工作经费100万元,收到社保局退保险70.06万元

2.结转规模较大的原因在于部分工作经费尚未支付,将于2021年支付完毕。

六、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20年我院资产总数为1070.14万元、负债91.77万元,与上年相比资产增加120.58万元,涨幅为12.7%;负债91.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负债减少45.59万元,降幅为33.19%。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部分资产且未处置资产,银行存款增加。

2、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负债是计提干警养老保险个人部分,资产负债率为8.58%。相对上年写下降40.7%,主要原因在于计提干警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也就是负债相比上年度减少,2020年新增部分资产且未处置资产,银行存款增加,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06%

八、关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3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类年初目标基本完成,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导致偏差较大,下一步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年度预算项目文本的依据;纳入对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对无效或低效的项目责任人,进行追责。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检察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05万元,执行数为188.05万元    ,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公益诉讼办案数量5件;二是各类案件均在规定办案期限内完成,成本控制在预算数内;三是群众满意度总体达到预期数值,无上访事件发生。发现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设定项目绩效指标和年度指标值,使绩效目标能够完全反映项目经费的情况;二是提高对绩效工作的认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

信息化建设维修维护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88万元,执行数为16.8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设备设施维修维护580余次,检察专用线路租赁1条,建设维护检察信息系统一套,完成院内软件、硬件更新;二是各类软件硬件及时更新以及维护;三是能耗降低率达到20%,内部机构、人员制度基本满足需要。发现问题及原因:1、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2、绩效指标收集难以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设定项目绩效指标和年度指标值,使绩效目标能够完全反映项目经费的情况;二是提高对绩效工作的认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四是加强各部门衔接,是绩效目标实施进度得到及时反应;五是增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注重新出台财务制度的学习与应用。

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25万元,执行数为34.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院内建筑维护管理以及干警租转房的维护管理;二是机关物业管理安全、规范。发现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设定项目绩效指标和年度指标值,使绩效目标能够完全反映项目经费的情况;二是提高对绩效工作的认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四是加强各部门衔接,是绩效目标实施进度得到及时反应;五是增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注重新出台财务制度的学习与应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地方政府拨款收入、高检院办案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全省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全省检察机关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