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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9      

 2017年,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届人大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力服务党委政府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助推“三个洪湖”建设

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全力保护生态环境,有效促进经济发展。

积极开展环保领域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作为“一号工程”来抓。组建四个工作专班,全面摸清工作底数,走访相关职能部门123次,走访企业98家,召开座谈会79次,开展生态环保法制宣传96场次,“绿色洪湖”人人有责的氛围正在形成。首次在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派驻检察室,召开洪湖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暨“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市四大家领导、21个乡镇(区、办)和29家市直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应邀参加,大湖生态共同维护的合力得到聚拢。一年来,共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6件16人,审查起诉5件13人,建议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件,监督立案13件,办理生态环保领域民事行政案件3件,立案查办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7件8人,开展犯罪预防调查64次,提出检察建议21件,督促非法占用农用土地造成林地毁坏的何某修复林地面积28.3亩。7月26日,荆州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现场推进会,洪湖经验在荆州检察系统推广。

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把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政治之“责”、法律之“责”和社会之“责”。继续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大力优化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共依法批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3件49人,提起公诉25件41人。如对破坏相关企业生产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瞿某等7名被告依法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在此过程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派出“法治诊疗队”,为非公企业把脉问诊,治疗法律方面“疑难杂症”,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难题。服务非公经济做法得到上级肯定,被荆州市检察院表彰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聚焦涉农扶贫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8提出检察建议12件保障涉农扶贫资金安全使用。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扶贫职责,选派4名干警脱产帮扶曹市镇胜利村、葵花村、王湖村和童套村,组织50名干警与困难家庭一对一结对帮扶,发动干警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自筹资金13万余元帮助115户贫困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努力提升“一感两度两率” 

积极发挥法治洪湖建设主力军作用,全力打击犯罪,着力化解矛盾。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81人,与去年同比上升5%;起诉324人,同比上升3%,人民群众安全感得到增强。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放在工作首位。深入开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专项工作,坚决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以张某三兄弟为首的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10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77人,起诉涉枪涉毒犯罪11人。集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网上诈骗犯罪,批准逮捕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传销犯罪7人,提起公诉45人(含去年逮捕电信诈骗案41人)。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始终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良心工程”。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13,起诉14人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2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认真监督考察,强化教育矫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就学就业、促进回归社会。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教育观护”基地,安排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到“教育观护”基地学习培训,目前该涉罪未成年人在企业表现良好。会同体局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12名优秀青年检察官到洪湖市第一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等12所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负责校园法制教育宣传,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12名法制副校长全学年均到学校开展法制宣讲,受教育师生8000余人次。

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四个建设年”活动“千万”工程。组织干警深入汊河、曹市、乌林三个乡镇60户村民家中进行零距离沟通交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8件次,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积极承担检察机关社会责任,对4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予以司法救助。认真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营造廉洁政治生态

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集中查处“城中村”、“城郊村”等领域腐败问题和小官大贪等突出问题。立案查处职务犯罪32人,与去年同比上升18.5%。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1人,同比上升16.7%;渎职犯罪11人,同比上升22%。立案侦查土地补偿、种粮补贴、水产养殖、公路修建领域职务犯罪10人;立案侦查社会保险、公共卫生服务领域职务犯罪3人;立案侦查私分国有资产窝案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正确区分改革创新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界限,做到办案力度与效果相统一,营造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借助邮政社会服务覆盖面广、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工作优势,联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洪湖市分公司开通“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使职务犯罪预防进千家入万户。为使预防工作更接地气,结合近年来查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分别到新滩、龙口、燕窝等12个乡镇(区办)以及环保、水产、烟草专卖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19场次,受教育干部800余人。积极构建”“政商关系强化商业贿赂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4次。

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深入细致做好职务犯罪侦防职能整体转隶工作,确保干警军心稳、士气足、干劲大适时开展“百日查案”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多次在荆州检察系统交流,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强与市纪委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工作衔接,建立转隶台帐,扎实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四项清理”专项工作,确保职务犯罪侦防机构、人员平稳转隶。

四、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突出监督主业主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5;纠正漏捕31追诉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0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85人、不起诉18;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有效防止量刑畸轻畸重、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发生;建立防冤纠错机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支付赔偿金7元。继续深化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纠正违法情形47件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相关企业、个人违法行为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履职和怠于履职行为监督,开展诉前程序调查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力度,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1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启动法律监督调查4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5份。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看守所监管执法等专项检查7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催办案件22件,约见在押人员172人次,同步监督在押人员病检19次,立案查处行贿犯罪案件1件1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与法院无缝对接,防止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情况发生 

五、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能力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新选举机关党总支、改选党支部,解决过去党建工作无人管的问题。扎实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争当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主题实践和“人情风”“慵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七一”建党节和“十一”国庆节前夕,组织《党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评委,邀请社区人大代表现场观摩,不断夯实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领域阵地。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力打造司法责任制改革示范院。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制定《检察官权力运行清单》、《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清单》等10项配套机制。建立领导直接办案制度,以“主任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模式,搭建固定办案组25个、临时办案组10个,检察长到主任检察官全部实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线上办案,所办案件全部纳入个人业绩考核范畴,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入额检察官办案数量、办案质量、职业操守、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严格适用退出机制,积极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氛围。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档案管理办法,对检察人员行为规范和个人业绩进行分值管理,评分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着力构建能者多劳、劳者多得的公平环境,彻底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

打造青年干警成长工程。成立首届青年工作委员会,组织40岁以下青年干警每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组织干警到湘鄂西革命烈士陵园接受传统教育,培养红色基因;深入曹市镇胜利村“与困难群众同吃同住结对子”,厚植检群感情;组织到江北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定力。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开展“检苑夜读”、庭审观摩、业务竞赛、轮岗锤炼等活动,青年干警业务能力显著提高。开展“学习标兵、争当能手、勇创佳绩”活动,邀请“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荆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潘少菊同志介绍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速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一年来,2名干警被荆州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3名干警被荆州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检察官”、3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荣誉称号。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公正行使

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去年“两会”后,市检察院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列出整改清单,实行挂图销号。8月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集体视察检察工作,听取检察机关生态环保、服务非公经济、司法体制改革等专项工作情况。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乡镇社区群众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参加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庭审观摩和“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班子成员分赴各乡镇召开“两代表一委员”恳谈会,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按规定将5起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通过微信平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44期。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5条,公开法律文书185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12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班子建设需要优化配强;二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打造“三个检察院”努力为“三个洪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充分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强化青年干警党性教育,夯实维护核心、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和政治定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政教育与职业教育、正面示范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促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治信仰、精神追求、价值取向。

(二)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大工业、大招商、大建设”,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职能,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创新创业者权益继续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专项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三)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惩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制贩毒品、侵害妇女儿童、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严厉打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集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四)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之年。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积极探索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和执法信息定期反馈等常态化机制,提高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质量,督促社会主体纠正违法行为,并积极修复公益或者赔偿损失,促进依法行政。加大信息化建设和“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借助大数据应用和人工智能技术,破解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

(五)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坚持从严治检,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常态化开展分层分类分岗练兵,建立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机制,重点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检察官。加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适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自身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