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上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朱野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的主要工作:
一、 持续优化检察供给,全力提升服务质效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惩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工作。批准逮捕涉企犯罪案件12件15人,提起公诉13件26人。
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科研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不捕3人、不起诉18人。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6件11人,提起公诉10件29人。
深化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26万余元。
接待群众来访158件次,做到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达到100%。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7.4万元。
专门设置律师值班室、阅卷室,依托湖北省检律衔接平台和12309中国检察网,让异地律师实现足不出户阅卷,随时查询案件办理进程。
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批准逮捕涉嫌未成年人刑事犯罪7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人,提起公诉7人。
邀请市纪委监委、教育局、妇联等14家单位参加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从业限制制度”联席会议。
安排法治副校长、检察服务站人员深入中小学校宣讲《民法典》26场次。
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不懈做好扶贫工作,57名干警结队帮扶曹市镇原胜利村、葵花村、童套村117户贫困家庭,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高标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积极参加防疫防汛保卫战。45名党员干警积极参加城区宏伟北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居民小区联防联控,主动捐款3万余元支援抗疫。26名党员干警昼夜值守新滩、新堤江堤17个防汛点,用责任与担当筑牢防汛安全线。
二、 扎实履行检察职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94人,提起公诉512人。其中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涉恶犯罪案件4件20人、“保护伞”5人。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6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3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纠正漏捕12人、漏诉16人。
严格掌握证据标准,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62人,决定不起诉122人。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并改判1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39件、超期羁押15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103件,监督收监执行2人。
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执行72件。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对发出检察建议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法院已判决5件。
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件,化解行政争议5件。
三、 高标推进自身建设,全力提升履职水平
坚持政治建检。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狠抓政治轮训、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制度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素质强检。持续推行领导上讲台、业务导师、学员即教官、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活动,做到全员额、全方位、全领域参与,组织网络培训20批次236人次,现场培训23批次422人次,班子成员和员额检察官授课13人次。选派干警参加荆州市检察院举办的五项业务技能大比武,获得多项奖励。
坚持改革兴检。建立以“案—件比”为质效评价标准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运用这一制度办理刑事案件404件536人,一审宣告刑314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87人,采纳率91.4%。适用速裁程序95件。
坚持文化育检。打造以院训为核心,厅苑文化、走廊文化、墙壁文化为主体的特色文化院。翻新院史陈列室、健身房、道德讲堂等场所,投资36万余元,购买5000余册书籍,新建一座面积为186平方米的学习书吧,充分运用青年工作委员会、女检协会员小组等平台,开展礼仪研讨、励志演讲、文艺展示等活动,让文化“软实力”凝聚检察力量、铸造检察匠心。
坚持铁律治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建立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机制,推行干警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四、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
积极回应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关切,邀请5名代表、委员担任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质量评查41件次,参与法律文书宣告送达、巡回检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讨论44次,评议检察官出庭公诉23件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3次,先后邀请138名代表、委员、社区群众、企业职工、学校师生、机关干部了解、评价检察工作。
2021年的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加速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为新时代洪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保障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是坚定不移把司法办案做到极致。
三是坚定不移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四是坚定不移做好司法为民实事。
五是坚定不移打造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