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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检察院1-6月检察业务核心 数据公开

【字号:    】        时间:2021-07-13      

 20211-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0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1-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9人,不批准逮捕共48人。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被告人309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109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65人,第二位的是寻衅滋事罪34人,第三位的是交通肇事罪28人,第四位的是盗窃罪24人,第五位的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为21人。

 

0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同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52344人,其中提出量刑建议284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69人;量刑建议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76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63人。

 

03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情况。同期,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6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监督撤案4件。

2.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7件次,已纠正55件次。

3.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2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件,审判机关已纠正(含去年受理未结1件)11件。

 

04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2件,已纠正3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件,已纠正36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件,已纠正32件。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同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52344人,其中提出量刑建议284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69人;量刑建议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76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63人。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211-6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3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其他领域2件。同期,共开展诉前程序3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6件,行政诉前程序6件。共提起公益诉讼5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20211-6月,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人。

共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人。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共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种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20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0人,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案件11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11-6月,共受理各类信访59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案件3件,赔偿决定执行3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提起救助2件。

六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01“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

21日至630日,共受理各类涉营商案件96件。其中刑事检察业务共受理审查逮捕11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8件;对涉营商案件开展立案监督2件,介入侦查3件;采取技术协助业务和技术性证据审查21件。

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共受理涉营商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3件,其中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2件。

对涉营商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共计7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涉营商案件办理7件;对涉营商案件开展流程监控18件;涉营商案件上会议题2件。

0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20211-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乡村振兴刑事犯罪1622人,起诉5768人,不捕1人、不起诉45人。监督立案(撤案)2件。同期,共受理涉乡村振兴公益诉讼监督线索25件,立案25件,行政诉前程序25件。受理妨害乡村振兴犯罪信访4件,开展司法救助1件。

03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检察活动

20211-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领域刑事犯罪25人,决定起诉821人;受理涉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立案1件;受理涉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立案8件(含上期未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