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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检察院1-6月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公开

【字号:    】        时间:2022-07-13      


 

2022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6人,不捕106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236人,决定不起诉159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51人,第二位的是寻衅滋事罪26人,第三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3人,第四位的是盗窃罪21人,第五位的是开设赌场罪16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58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26人,法院采纳223人。其中,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13人,法院采纳213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33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3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7件次,已纠正17件次。

3.审判活动监督。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件,已纠正3件。

4.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和遗漏罪行共6人。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件,同期已纠正12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人次,同期已纠正8人次。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同期已采纳7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3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4件,占立案总数的13.33%;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26件,占立案总数的86.67%。涉及生态环境领域5件,食品安全领域21件,资源保护领域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其他领域1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2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未成年人犯罪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种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32人次,开展社会调查80人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接受群众信访79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2件。

七、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案件1件1人,共批准逮捕1件1人(涉黑案件),侦查监督环节提前介入1件,审查起诉黑恶案件1件1人(涉黑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

(二)涉营商专项工作。2022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营商刑事案件173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6件,一审公诉案件33件,介入侦查案件3件,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2件,立案监督案件3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1件,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2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及诉前审查72件,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及诉前审查3件,民事公益诉讼一审1件。其他类型案件35件。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6月,各级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人次,讨论案件3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