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6月,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7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0件。
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二)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57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0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不捕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7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1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48件次,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67余次。
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控告申诉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控告刑事犯罪案件1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实际救助18人。
涉营商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营商案件136件。其中刑事检察业务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件28人,批准逮捕22人,不批准逮捕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件99人,提起公诉20人,不起诉23人。对涉营商案件开展立案监督5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纠正违法案件4件。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共受理涉营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民事案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5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件。
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45件。其中检察长办理8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137件。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 (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142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类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