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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开

【字号:    】        时间:2023-07-17      

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1人,不捕共72人。共决定起诉365人,不起诉251人。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1%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7%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以上。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 36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0件次。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至6月,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7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0件。
 
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二)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57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0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不捕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7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1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48件次,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67余次。
 
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控告申诉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控告刑事犯罪案件1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实际救助18人。
 
涉营商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营商案件136件。其中刑事检察业务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件28人,批准逮捕22人,不批准逮捕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件99人,提起公诉20人,不起诉23人。对涉营商案件开展立案监督5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纠正违法案件4件。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共受理涉营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民事案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5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件。
 
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6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45件。其中检察长办理8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137件。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 (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142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类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