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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检察院1-9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开

【字号:    】        时间:2024-03-26      

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01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53人;不捕128人,不捕率33%。共决定起诉606人,不起诉352人,不诉率36%

0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1%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8%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以上。

03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6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的采纳率达99%以上。

04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至9月,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7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0件

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



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二)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62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6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人,不捕5人,不捕率3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5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4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68件次;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71余次



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控告申诉工作情况。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控告刑事犯罪案件1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实际救助19人



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180件。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74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类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