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0人,不捕183人;共决定起诉927人,不起诉455人。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2%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8%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9%以上。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61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的采纳率达100%。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至12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的采纳率达100%;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的采纳率达10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的采纳率达100%;监督收监执行2人,核查纠正漏管4人。
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法院同期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法院同期采纳率93%。
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二)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62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26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人,不捕7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0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6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0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7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86件次;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122余次。
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控告申诉工作情况。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刑事犯罪案件回复率100%。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实际救助29人。
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238件。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30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