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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分析报

【字号:    】        时间:2021-12-31      

 

第一部分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基本情况

1.审查逮捕。2021年1-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58件394人,同比分别上升46.59%、上升53.31%。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96人,同比上升48.00%;不批准和决定不予逮捕共96人,同比上升54.84%,不捕率为24.49%,同比增加0.83个百分点,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0.66%)3.83个百分点。在不捕人数中,因不构成犯罪不捕3人,占不捕人数的3.12%,同比持平;证据不足不捕39人,占不捕人数的40.62%,同比上升62.50%;无社会危险性不捕45人,占不捕人数的46.88%,同比上升104.55%。

2.审查起诉工作。2021年1-12月,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659件925人,同比分别上升26.25%、上升28.83%。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64件674人,同比分别上升14.85%、上升21.44%;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283人,同比上升91.22%,不起诉率为29.50%,同比增加8.78个百分点,高出全平均水平(19.93%)9.64个百分点。在不起诉人数中,法定不起诉21人,相比上年同期增加5人,占不起诉人数的7.45%;存疑不起诉62人,相比上年同期减少2人,占不起诉人数的21.99%;相对不起诉199人,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人,占不起诉人数的70.57%。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提出复议0人,同比0人(上年同期为0)。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判决673人,其中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599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含三年)74人,缓刑273人,免于刑事处罚7人、无罪0人。

3.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12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共计54件,同比上升22.73%,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8件,同比下降17.65%;监督撤案26件,同比上升160.00%。

对逮捕、起诉环节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合计97件,相比上年同期75件次增加22件次,已纠正合计97件,占提出纠正数的100.00%,与上年同期纠正率100%,相比0个百分点。

按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同比净增3件均为二审程序抗诉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7件,同比下降57.50%,已纠正18件,纠正率105.88%,高于全省全省平均水平(101.43%)4.45个百分点。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2人,同比持平;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9人,同比下降18.18%;纠正遗漏罪行12人,同比下降33.33%。

4.刑事申诉情况。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0件。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0件。

5.羁押必要性审查。2021年1-12月,刑事检察部门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人,同比上升92.86%,其中,依申请办理8人,依职权办理19人,提出变更建议的16人,采纳建议16人,采纳率100.00%。

6.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1-12月,未成年刑事检察部门决定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人,相较上年同期(2人),同比下降50.00%,不批捕4人,不捕率为80.00%,相较上年同期不捕率增加30个百分点。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人,相较上年同期(2人),同比上升50.00%,不起诉9人,不起诉率为76.92%,相较上年同期不起诉率增加10.26个百分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人,同比上升200.00%,附条件不起诉率20.00%,考核期满后,决定不起诉1人,同比下降66.67%。

决定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8人,相较上年同期(7人、7人),同比分别上升71.43%、上升14.29%。

对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42人、社会调查适用率247.06%;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种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54人次,帮教率317.65%;社会力量参与率203.45%;建议、支持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率0。

7.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2021年1-12月全市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80件787人,分别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数的92.21%、89.84%。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641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494人,占提出量刑建议总数77.07%;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00%,其中法院采纳量刑建议621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数占一审宣判数的96.88%。

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决定起诉597人,不起诉187人。同期,检察机关出庭470件,其中普通程序319件,简易程序48件,速裁程序103件,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占出庭数的32.13%。法院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宣告刑641人,其中3年以下(3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565人,提出上诉8人,上诉占判决人数比率1.25%。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782人,占适用人数的99.36%。

 

第二部分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12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针对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2件,已纠正52件,占同期提出100.00%;对发生被监管人死亡等事故提出纠正意见0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1件,同比下降50.81%;已纠正61件,占同期提出数100.00%;监督有关机关办理收监执行案件1人,其中撤销缓刑1人;开展财产刑执行核查0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3件,同比下降45.69%,已采纳63件,同比下降45.69%,占同期提出数的100.00%。经监督纠正后,已执行了63人,已执行金额59.56万元。

 

 

第三部分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开展情况

2021年1-12月,全市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共受理3件,同比— (3.0/0);其中提出再审建议0件,提请抗诉0件,提出抗诉0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5件,同比上升66.67%,其中调查核实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5件(含上期未结),采纳率100.00%;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12件,同比上升71.43%,其中调查核实13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采纳13件(含上期未结),采纳率100.00%。

全市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共受理0件,同比— (0.0/0);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0件,同比— (0.0/0),其中提出检察建议0件,采纳检察建议0件(含上期未结),采纳率0;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2件,同比下降80.00%,其中调查核实1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检察建议2件(含上期未结),采纳率100.00%。

(二)公益诉讼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1-12月,全市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受理61件,同比上升8.93%。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1件,同比上升10.91%,其中行政公益诉讼采取诉前程序60件,同比上升9.09%;提起行政公益诉讼0件,法院审结0件(含上年转结数据),判决支持0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0份,相比上年同期0份。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6件,同比下降33.33%;民事公益诉讼立案8件,同比上升14.29%;民事公益诉讼采取诉前程序8件,同比上升14.29%;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无社会组织起诉8件,同比上升300.00%。起诉10件,其中民事0件、刑事附带民事10件,法院审结5件(含上年转结数据),判决支持5件。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0。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00%

 

 

第四部分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12月,全市共受理各类信访4件,相较上年同期(17件)下降76.47%。

受理刑事赔偿申请3件(上年同期0件),同比— (3.0/0),立案3件,决定给予赔偿3件,国家赔偿决定改变率为0,刑事赔偿率为0.61%。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相较上年同期(5件),同比上升20.00%,提起救助6件,相上年同期(5件),同比上升20.00%。发放救助6人。

 

 

部分 案件综合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

2021年1-12月,我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人次,同比上升25.00%,列席审委会共讨论案件6件,6件为刑事案件

(二)检察建议情况

2021年1-12月,我院共提出检察建议92件。从检察建议类型来看,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21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1件,其中,刑事检察建议21件、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共71件。截至目前,共收到检察建议回复84件,84件均被采纳,采纳率100%。(该项工作数据为线下统计)

(三)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1-12月,我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活动218件次,其中,案件公开审查14件次,(不)公开听证161件次,通报工作8件次,出庭监督6件次,巡回检察5件次,主动提出监督5件次,司法规范化检查4次检察建议研究提出4法律文书公开送达4件次案件质量评查1件次其他司法办案工作6件次。(该项工作数据为线下统计)

 

    

部分 涉营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月份开展一号专项工作以来,我院共受理涉营商案件260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9件,一审公诉案件76件,适时介入侦查案件2件立案监督1件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1件,侦查活动监督4件,案件上会议题6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2件,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4件,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1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4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1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22,技术协助业务21件,技术性证据审查5件,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1件,检察建议(行政)1件,检察建议审核(研究室)1件,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件,人民监督员组织监督18件,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案件7流程监控30件。

 

 

部分 积案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院对2014年以来一次退查未重报、二次退查未重报案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一次退查未重报案件44件,二次退查未重报案件33件,并将77件全部指定到各检察官继续办理。截至目前,共有56件退查未重报案件依法作出处理,21件案件仍处于与公安机关或与监察委协调、阅卷、公安机关补证、嫌疑人追逃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