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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2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分析报

【字号:    】        时间:2022-12-31      

 

第一部分    各类检察业务数据情况

 

一、刑事检察业务

1.审查逮捕工作

2022年1-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302件544人,同比分别上升17.05%、上升38.07%。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73人,同比下降7.77%;不批准和决定不予逮捕共273人,同比上升184.38%,不捕率为50.00%,同比增加25.51个百分。在不捕人数中,因不构成犯罪不捕7人,占不捕人数的2.56%,同比上升133.33%;证据不足不捕43人,占不捕人数的15.75%,同比上升10.26%;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81人,占不捕人数的66.30%,同比上升302.22%。

全年无捕后不诉、免予刑事处罚及无罪判决案件。

全年纠正漏捕后获生效判决1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纠正漏捕后的有期徒刑判决率为69.23%(9/13)

全年批准和决定逮捕后,获生效判决278人,无轻刑判决,但宣告缓刑有11人,至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3.96%(11/278)。该

批准和决定逮捕案件质量已逐步提升,但捕后判缓刑案件还需进一步引起重视,加强与法院的协商,减少捕后判缓案件数量。

2.审查起诉工作

2022年1-12月,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956件1452人,同比分别上升45.07%、上升56.9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535件810人,同比分别上升15.30%、上升20.18%;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544人,同比上升92.23%,不起诉率为40.18%,同比增加10.61个百分点。在不起诉人数中,法定不起诉13人,相比上年同期减少8人,占不起诉人数的2.41%;存疑不起诉36人,相比上年同期减少26人,占不起诉人数的6.68%;相对不起诉490人,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91人,占不起诉人数的90.91%。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判决635人,其中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518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含三年)117人,缓刑185人,免于刑事处罚0人、无罪0人。

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为91.13%1398/1534:结案数为1398人,其中退查后不再重报1人,改变管辖12人,移送单位撤回27人,起诉810人,不起诉539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受理数为1534人,其中本年受理1452人,上期受理未结82人。1月至今,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关联案件)、偷越国边境案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等大幅上升,10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大幅出现,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影响,犯罪嫌疑人到案困难,致使本院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受到影响。但承办检察官克服困难,结合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12月,共审结306人,致案件审结率上升到90%以上。

建议法院延期审理率为0.56%(3/535):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3件,决定起诉535件。因年初对该数据的不够重视,导致产生建议法院延期审理的情况,致使该数据对本院全年绩效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追赃挽损工作率为80%100/125):检察机关追赃挽损共100件,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0件,侵犯财产案90件;审结处理共125件,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4件,侵犯财产案111件。该项指标全省排名第51位,追赃挽损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企业合规指标:本院全年共办理合规案件总数3件,经上级院审查批准2件,其中合规考察模式1件,检察建议模式1件。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数量是全荆州市最少,仅2件,其他县市院一般为4件左右。 根据该项指标打分,满分为3分,在质效中占比较大,亟需引起重视,加大企业合规案件的办理力度,早日补齐该项工作的短板。

3.诉讼监督情况

2022年1-12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共计37件,同比下降31.48%,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同比下降35.71%;监督撤案19件,同比下降26.92%。

对逮捕、起诉环节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合计63件,相比上年同期97件次减少34件次,已纠正合计63件,占提出纠正数的100.00%,与上年同期纠正率100%相比,持平

按二审程序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0件,刑事抗诉率为0,同比下降100.00%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件,同比下降82.35%,已纠正4件,纠正率133.33%本院系全市全年唯一刑事抗诉未破零的检察机关,应引起重视,加强刑事抗诉工作。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人,同比下降66.67%;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人,同比下降88.89%;纠正遗漏罪行5人,同比下降58.33%。

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6.69%64/956):监督侦查活动违法共64件,其中书面提出纠正63件次,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审查起诉案件受理956件。2022年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案件与2021年相比,减少30件,下降幅度较大,需进一步加强纠违力度。

  纠正漏捕、漏诉率0.47%5/1398):纠正漏捕漏犯共5人,其中纠正漏捕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审结处理1398人。2022年因纠正遗漏贩毒案犯人员较少,致该项指标率全省垫底,要加大追诉同案犯力度。

纠正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80%4/5:纠正漏诉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人;纠正漏诉后裁判刑罚共5人。

4.刑事申诉情况

2022年1至12月,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1件、审查息诉1

5.羁押必要性审查

2022年1-12月,刑事检察部门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人,同比下降62.96%,其中,依申请办理3人,依职权办理7人,提出变更建议的4人,采纳建议4人,采纳率100.00%。

6.认罪认罚情况

2022年1-12月,本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64件1193人,分别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数的95.89%、91.14%。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578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557人,占提出量刑建议总数96.37%;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00%,其中法院采纳量刑建议561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数占一审宣判数的97.06%。

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决定起诉731人,不起诉454人。同期,检察机关出庭396件,其中普通程序289件,简易程序54件,速裁程序53件,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占出庭数的27.02%。法院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宣告刑578人,其中3年以下(3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485人,提出上诉0人,上诉占判决人数比率0。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1193人,占适用人数的100.00%。

  认罪认罚相关的各项业务质效指标目前仍高于全省的核定值和通报值,应继续保持该项优势。

7.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12月,本院决定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0人,相较上年同期(1人),同比下降100.00%,不批捕15人,不捕率为100.00%,相较上年同期不捕率增加20个百分点,捕后起诉1人,捕后不起诉0人。全市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人,相较上年同期(3人),同比下降33.33%,不起诉17人,不起诉率为91.67%,相较上年同期不起诉率增加14.74个百分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9人,同比上升200.00%,附条件不起诉率32.14%,考核期满后,决定不起诉5人,同比上升400.00%。

决定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8人、起诉22人,相较上年同期(12人、8人),同比分别上升133.33%、上升175.00%。

对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317人、社会调查适用率754.76%;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种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71人次,帮教率177.50%;社会力量参与率100.00%;建议、支持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率0。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2年1-12,本院受理审查逮捕黑案件1件1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件1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人)。对于提起公诉的黑恶案件,一审生效判决1件1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

侦查监督环节和公诉环节提前介入合计1件,相比上年同期(1件),同比持平;提前介入率为50.0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0人,相比上年同期(2人),同比下降100.00%。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12月,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件,采纳1件。针对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1件,已纠正21件,占同期提出100.00%;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件,同比下降77.05%;已纠正14件,占同期提出数100.00%;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同比下降84.13%,已采纳10件,同比下降84.13%,占同期提出数的100.00%。经监督纠正后,已执行了10人,已执行金额5.4万元。

2022年1-12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0件0人。

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情况

1、民事检察工作

2022年1-12月,本院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共受理4件,同比上升33.33%;其中提出再审建议3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3件,采纳率100.00%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5件,同比持平,其中调查核实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5件(含上期未结),采纳率100.00%;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15件,同比上升25.00%,其中调查核实15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采纳15件(含上期未结),采纳率100.00%。

2、行政检察工作

20221-12月,本院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2件,同比增加2,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检察建议2件(含上期未结),采纳率100.00%;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4件,同比上升100.00%,其中调查核实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检察建议4件(含上期未结),采纳率100.00%。

3、公益诉讼工作

  2022年1-12月,全市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受理53件,同比下降13.11%。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2件,同比下降14.75%,其中行政公益诉讼采取诉前程序10件,同比下降83.33%;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21件,同比上升250.00%;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0件,同比上升150.00%;民事公益诉讼采取诉前程序20件,同比上升150.00%;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无社会组织起诉3件,同比下降62.50%。起诉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4件,法院审结9件(含上年转结数据),判决支持9件。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200.00%。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00%。

  2022年,本院加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全市排名首位

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12月,本院共受理各类信访6件,相较上年同期(4件)上升50.00%。

受理刑事赔偿申请0件(上年同期3件),同比下降100.00%。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相较上年同期(6件),同比上升216.67%,提起救助19件,相较上年同期(6件),同比上升216.67%。发放救助19人。

司法救助率为2.03%(19/934):发放救助案件共19件;审查起诉案件审结处理934件。今年司法救助案件已远超去年,但因今年审查起诉案件数也远超去年同期,致司法救助率仍不高,同时也反映出我院司法救助案件量与刑事案件办理数不成正比。

、技术检案

1.勘验检查受理数。全市受案数为156件次,与去年同比上升7.59%。

2.技术性证据审查受理数。全市受案数为100件次,与去年同比上升31.58%。

3.技术协助受理数0

4.检验鉴定受理数。全市受案数为 4件次,与去年同比下降60.00%。

、案件综合办理情况

1.院领导办案数量

2022年1-12月,本院领导作为主办或独任检察官共受理案件174件,其中专职检委办理72件,副检察长办理84件,检察长办理18件。院领导办理的121件一审公诉案件中,有11件为危险驾驶案件(危险驾驶案件在领导办案中属负面清单案件类型)。

2.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

2022年1-12月,本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9次,同比上升280.00%,列席审委会共讨论案件20件,其中18件为刑事案件、2件为民事案件。该项工作全市排名第2

3.检察建议工作情况

2022年1-12月,院共提出检察建议54件。从业务类别来看,刑事检察建议3、刑事执行检察建议5、民事检察建议23、行政检察建议12、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案件管理1件从检察建议类型来看,其中民事再审检察建议3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0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2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件、其他检察建议2件。已回复的检察建议采纳数为54件,已回复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25%。

4.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12月,我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活动326件次,其中,案件公开审查、(不)公开听证263件次,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21件次,巡回检察6件次,法律文书公开送达8件次,检察建议研究提出与督促落实10件次,案件质量评查2件次,检察工作通报8件次,司法规范化检查4件次,其他司法办案工作4件次。

5.公开听证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12月,我院开展案件(不)公开听证262件次,听证适用率32.1%,全市排名第511-12月集中审结案件,且强调办案效率,未实现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全覆盖,致公诉听证案件率有所下降。

、涉营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12月,我院共受理涉营商刑事案件119件。其中,介入侦查4件,流程监控15件,立案监督4件,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检察建议1件,侦查活动监督3件,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件;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38人,其中批准逮捕1930人,不批准逮捕88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56101人,改变管辖2件5人,审结5682人,其中起诉3150人,不起诉2532人。

1-12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涉营商案件13件,其中,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4件、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2件、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2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5。共受理涉营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71,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

1-12月,共上报涉营商典型案例6篇,其中1篇被荆州市院采用,同时也被省院内网“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采纳为典型案例1篇被荆州市院检察情况反映“典型案事例”采用,1篇被荆州市院“一号专项”新闻发布会采用,4篇被省院内网“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个案推介”栏目采用

、积案清理开展情况

    2021年,本院对2014年以来一次退查未重报、二次退查未重报案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77件退查未重报案件且全部指定到各检察官继续办理。截止2022年1231日,仍有19件案件未办结,案件仍处于与公安机关或与监察委协调、阅卷、公安机关补证、嫌疑人追逃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