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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岸边共抓检察保护

【字号:    】        时间:2023-11-1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院、市委工作要求,11月3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齐聚洪湖岸边,召开涉洪湖保护工作暨荆州市检察机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调度会,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工作成效。荆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书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荆州市院解读了涉洪湖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洪湖市院、石首市院分别就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和亮点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各基层院汇报了涉洪湖保护工作、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余书金要求

一要从大局的高度来认识,答好“必答题”。
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刻认识流域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当前荆州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寄予的殷切期望。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强化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创新思维,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二要用有力的行动来推进,做到“保交卷”。
要在起底摸排上见行动,深入围绕洪湖水质改善,围绕湖泊保护共性问题,深入走访调查,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作用,问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外脑”,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找准工作突破口;要在案件办理上见行动,突出大案要案办理,强化工作实效,打造更多特色品牌、精品案例和典型经验;要在促进治理上见行动,强化类案监督,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加强内外联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善于借助各方力量,整合资源,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要以严密的组织来实施,交出“高分卷”。
一是人员力量要到位,市院成立领导小组,各地院组建工作专班,组织精干人员力量,加大公益诉讼人才培养挖掘,要真带头、下狠劲、强推动,力争进一步打开局面、取得突破。二是分析研判要到位,注重违法性、公益损害、诉的可能性分析,加大社会风险分析研判,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系列措施、狠抓落实。三是工作机制要到位,不断完善“府检联动”机制,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等机制,着力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问题,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各县市区院、江北地区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全市公益诉讼检察条线相关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