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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部署会

【字号:    】        时间:2021-08-0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判州市委关于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7)和《中共判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办发﹝20218)文件精神,730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召开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部署会,推动开展驻村工作。

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野对乡村振兴驻村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 做好交接工作,既要交接好院内工作,也要与原驻村工作队交接好工作,确保院内工作有条不絮进行和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指导、支持和帮助作用,结合实际做好“五个推动”,形成检察品牌。

 

三、  加强驻村工作保障,力求做到让驻村干警无后顾之忧、不遗余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