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点赞洪湖市检察院工作,原因为何?
案情摘要
事情还要从今年7月25日说起,88岁的刘某某看见市场上有打金银首饰的摊贩,便想要摊贩帮其修复一下手镯,修复完回家后没过两天,细心的儿子发现母亲的金镯子肉眼可见的变小了,怀疑手镯被商贩掉了包便报警。公安机关根据被害老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商贩。原来是这个商贩在给老人修复过程中想起前几日有老乡称需要一个黄金手镯,见刘某某年纪大好糊弄,便临时起意,趁被害人不注意,在煅烧、敲打过程中将被害人的金条敲断一截私自占有,只将 9.33 克黄金做成新手镯交给被害人。次日便前往监利将盗窃的金条做成另一个金手镯后低价出售。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自以为高明的手段可以瞒天过海,却不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锒铛入狱。
近日,该案由洪湖市公安局以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移送审查逮捕,根据“两卡三纲”工作要求,承办检察官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得知被害人因损失一直未能追回而郁郁寡欢,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尽量为其挽回损失。
在审查过程中,通过讯问余某某,其对犯罪事实认可,但表示没有能力退赃,联系了其亲属,亲属也表示没有能力帮其退赃,追赃挽损工作一度无法开展。突然一个陌生电话打到承办检察官办公室,其自称是余某某朋友,想了解案情,并询问能否为余某某送点衣物到看守所,敏锐的承办人瞬间发现追赃挽损的契机。在对其朋友做了充分释法说理后,其表示愿意想办法为余某某退赃,并在第二日将退赃款项转给了被害人的儿子,被害人得知后终于喜笑颜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两卡三纲”工作开展以来,洪湖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秉持简案不简办的原则,力求在案件办理的同时能够为被害人挽回损失、化解社会矛盾,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释法说理,敦促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促进办案效果最大化,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