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主张。依法审查毒品案件,追诉毒品犯罪分子,积极开展禁毒工作,是人民检察院担负的重要职责使命。”“希望四名被告人能深刻反思、真诚悔罪、积极改造。”法庭辩论阶段,樊胜就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案件特点及社会危害等核心环节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既精准阐释案件定性依据和法律适用逻辑,又结合被告人实际情况深入开展释法说理,深刻剖析毒品犯罪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巨大危害,发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庄严警示,呼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共同构筑全民禁毒的牢固防线。
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这一履职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检察长带头出庭公诉、发挥“头雁”作用,不仅展现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更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此次检察长带头出庭公诉,彰显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涉毒犯罪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提升整体办案质效,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引领检察人员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