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办案彰显履职担当

【字号:    】        时间:2025-12-15      

 

“我受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2月10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胜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攻城不怕坚,攻坚莫畏难。洪湖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由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樊胜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全面审阅案卷材料,核实案件相关证据,分析研判证据细节和关联性,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夯实证据基础,构建证据证明体系,为出庭公诉做了充分的准备。

 

庭审前,樊胜检察长带领办案组成员详细制定出庭预案,认真研判诉讼风险,精心制作“三纲一书”,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现场庄严有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旁听,樊胜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规范开展讯问工作,办案组成员依托多媒体示证系统清晰呈现全案证据,让庭审焦点直观明晰。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主张。依法审查毒品案件,追诉毒品犯罪分子,积极开展禁毒工作,是人民检察院担负的重要职责使命。”“希望四名被告人能深刻反思、真诚悔罪、积极改造。”法庭辩论阶段,樊胜就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案件特点及社会危害等核心环节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既精准阐释案件定性依据和法律适用逻辑,又结合被告人实际情况深入开展释法说理,深刻剖析毒品犯罪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巨大危害,发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庄严警示,呼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共同构筑全民禁毒的牢固防线。

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这一履职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检察长带头出庭公诉、发挥“头雁”作用,不仅展现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更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此次检察长带头出庭公诉,彰显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涉毒犯罪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提升整体办案质效,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引领检察人员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