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高悬,法庭庄严肃穆。
从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从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再到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各环节依法有序进行。随着案件事实层层展开,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因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清晰呈现在旁听人员面前。
被告席与旁听席相隔不远,隔开的却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纪法红线。被告人的忏悔,让在场人员真切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沉重代价。一场庭审,审理的是案件,敲响的却是每个人心中的警钟。
△ 人民监督员(左一、左二、左三)旁观庭审
庭审结束后,3名人民监督员结合庭审表现,围绕举证质证、释法说理、出庭规范和司法礼仪等方面,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情况进行现场评议,认为检察官庭前准备充分、举证条理清晰、释法说理到位,展现了良好的业务素养和职业形象。
“法庭之上,被告人当庭垂泪忏悔,带来的震撼直抵人心,远比阅读《警示录》更具警醒作用。”一名新招录公务员在庭审结束后表示,“作为检察新兵,我一定扣好廉洁从检的‘第一粒扣子’,时刻自重自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此次旁听庭审带来的直观警示,让全体人员内心深受震动。深刻警示我们,队伍管理必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一名部门负责人表示,“作为部门负责人,不仅要守好自己的廉洁底线,更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管业务与管队伍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徐芳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洁从检没有“局外人”,纪律约束也没有“休止符”。要把纪律规矩作为心中戒尺,自觉贯穿检察履职和日常工作全过程,以依法履职、公正履职、廉洁履职的实际行动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下一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检察人员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守牢拒腐防变底线,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