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洪湖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6年上半年工作

【字号:    】        时间:2026-07-30      

 

2026年7月27日,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胜向会议报告2026年上半年工作并接受审议。

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支点建设和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目标,以“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实施“铸政治忠诚、办精品案件、育业务尖兵”三项工程,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83件,1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3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并在荆州市检察机关2026年上半年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上作经验交流,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洪湖市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先进集体”。


报告从五个方面回顾了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


全力推进平安洪湖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4人、提起公诉265人。深入推进清剿毒品集中攻坚行动,依法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7件22人、起诉16件36人。依法惩治故意伤害、诈骗、性侵害以及盗窃、开设赌场等犯罪,持续推进酒驾醉驾综合治理,上半年办理危险驾驶案件36件,同比下降29.41%。


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深入开展“强化检察监督、护航支点建设”专项行动,受理涉营商案件30件,依法起诉串通投标犯罪案件2件4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完善检察机关涉企信访矛盾集中化解机制”入选全省营商环境“小切口”改革事项。助力美丽洪湖建设,围绕河湖垃圾、黑臭水体、城区“散乱污”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排查发现问题22个,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推动清运固体废物8350立方米。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案件62件,建立养老金执行与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和“1+N”支持起诉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凝聚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合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检察听证98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依法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20人,持续擦亮“洪星闪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1件,纠正漏捕1人。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9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3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洪湖莲藕”地理标志保护案入选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深化数字检察应用,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成案31件。


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开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一体推进学查改,针对影响办案质效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制度3项。大力实施“铸政治忠诚、办精品案件、育业务尖兵”三项工程,通过师徒结对、岗位练兵、业务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5名检察干警获荆州市级以上表扬。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


报告最后表示,将认真落实此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